4、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实习的,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未办理申请手续而擅自离岗的,由乙方追究其责任。
六、协议解除和终止
1、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可以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终止实习合同,但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
2、实习期间,甲方如发现实习学生不符合实习要求或不适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况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实习,解除本协议。
3、实习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
七、本协议附件为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联系人(签字):_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地址:
甲乙双方针对甲方在乙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实习基地及安排甲方学生在乙方实习事宜,本着互利合作的态度,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乙方建立实习基地,并正式授牌为莆田学院教学实习基地。
二、乙方提供实习的专业、岗位、实习环境等条件给甲方实习生,每年最多可接收实习生共(具体人数)人,其中:
(1)______专业学生(各)______人;
(2)______专业学生(各)______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