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各自对外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或承担。
八、男女双方清楚知道虽协议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九、本协议的男女双方自愿签订,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自愿离婚,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同意本协议的各项安排,亦无其他不同意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本协议由男女双方签字,自取得《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_月_日
男方:张三,男,1985年5月10日生,住址:北京市朝阳区XX街XX号,电话:138XXXXXXX
女方:李四,女,1988年7月20日生,住址:北京市海淀区XX路XX号,电话:136XXXXXXX
男方与女方于2010年6月份认识,于2011年9月15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2012年3月28日生育一女儿,名为小红。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2022年5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5000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10000元,双方各分一半,为5000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应于2022年5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2500元给女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男方负责。男方应于2022年5月1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200000元给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