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项目部将严格按滁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管委会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2. 我项目部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一定在20__年2月6日前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3. 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到位或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的发生,我项目部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4、我项目部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上访和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如有发生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我项目部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__
20__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