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三日内,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第十条 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作为本合同文书范本一并执行,乙方确认已充分阅读甲方规章制度并愿意遵照执行。
第十二条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在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况),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住址为甲方邮寄送达地址。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