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甲方责任:
甲方将派遣持证的操作人员来操作设备,并且操作人员不得无故拒绝乙方的使用要求。塔吊每个月的工作日不得低于28天(每天工作24小时)。操作指挥人员必须24小时待命作业,考虑到24小时连续作业的需要。甲方负责提供塔机基础图纸,并及时负责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如果白天有效工作时间中,小修超过4小时,则当天的租金不收取;如果大修超过2天,则扣除当月租金(主电机除外),但甲方不负责间接损失。甲方还负责提供能正常通话的对讲机2台、吊盆3个、料斗2个、吊绳3付及配电箱至塔吊的电缆。甲方还负责塔吊的安拆方案编制工作及相关资料的提供。
九、乙方责任:
乙方负责配合甲方进行塔吊安装前的申请报告工作。乙方还负责支付甲方操作人员的食宿费用。乙方需要提供甲方进出场条件,如设备专线电源至塔机底座,照明、道路平整畅通等所需电费。乙方还需保证塔机工作所需电压的稳定,如果因电压不稳导致电机损坏,损失由乙方承担。根据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纸,乙方需要进行核算后方可施工,并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及竣工资料供甲方存档。如果由于建设方的图纸变更或施工原因导致无法使用16T吊车正常装拆塔机,超出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塔吊使用及停机期间,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塔机及各附件的保卫工作,并负责附墙时搭设防护及安全通道。顶升、附墙、维修保养应合理安排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
十、安全事故:
特别声明,在塔吊安装前,乙方必须购买保险,否则一切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如果甲方设备发现故障而不及时处理,或者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乙方违章指挥作业或乙方委派的操作人员指挥失误及与塔机操作无关人员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事故,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协商解决。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十三、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未安地脚螺丝或20日内未安装塔吊,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设备名称、数量、价值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选定以下设备租赁给乙方使用,具体报价见附件一、二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价 值:
数 量:
附 件:
状 况:运转正常
使用地点: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20_年 月 日至20_年 月 日止合计天,如需要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15日内,重新签订合同。若乙方实际使用期限不足一个月的但超过了15天(含15天),按照一个月计算租金,15天以内按照月租金的50%计算。租赁期满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而乙方又不购买本合同设备而继续使用本合同设备的,自租赁期满之日起,按照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
第三条: 租金及结算
1、设备租赁费用:/月.套,天.套
租金支付:本合同签订的当日,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第一期租金/月.套,共计租金元整,以便甲方准备相关租赁工作。此后乙方务必在每月的10日之前向甲方预付下一租期(或下一个月)的租金。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千分之五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