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1、甲方因营业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又不能改换其它工作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乙方不能够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且经过教育不思悔改的。
5、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利益。
2、甲方不按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和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正在进行治疗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
六、乙方在合同期内,持有正当理由,不愿继续在本企业工作时,可以提出辞职,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生效。辞职员工如系由企业出资培训,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合同规定年限的,应赔偿甲方一定的培训费用。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合同的批准与实施
一、本合同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合同内容。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到期。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________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