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0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1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出卖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将该车位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支付给买受人。
五、使用权限
乙方对所受让的车位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使用年限。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告知乙方所受让车位目前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乙方对此已完全理解并接受,并且无任何异议。若将来具备登记条件时,乙方自行办理车位产权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登记时需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该车位为机动车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车位上进行搭建,不得擅自改变内部设施和墙体结构,因违规而导致乙方及其他业主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电费、清洁、保安、设备维修等)。
4、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个 元。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不包含在车位款中,由乙方另行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
六、联系方式
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七、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某小区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某小区 幢与 幢之间的地下停车库,编号为号的停车位,具体车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位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不小于2.5米—5米。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