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受聘人)、
经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在甲方工作。为此,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原则
1、甲方按月付给乙方工资。
2、乙方必须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对学校的后勤服务提出合理建议,帮助树立学校形象,爱护学校声誉。
3、乙方必须是身体健康者,有健康检查证,上岗证等有关证件。
二、工作种类与主要职责
1、工种
2、主要职责
A、主厨:兼食堂领班,食物监督人(含验收),主持早点制作,负责食堂卫生,并负主责。
B、付厨:协助主厨炒菜、早点制作。调理各类菜肴食品,听从主厨安排做好其它工作。
C、早点员:负责面点的加工,听从主厨的安排做好其它工作。
D、洗菜工:做好各类食物的打理,听从主厨的安排做好其它工作。
E、锅炉工:负责烧锅炉的有关工作,烧开水,温水,做饭,煮粥等。听从主厨安排做好其它工作。
三、工资待遇
1、上班工资:每月月。
2、寒暑假工资:两个月(7月与2月份)每月元。
四、要求
1、受聘人先试用,后定聘,试用期为一个月。
2、乙方在工作期间一律在校内食宿(实行集中用餐制),出校门应先请假,否则,以旷工处罚,(每次违纪扣50元),屡犯者解除合同。
3、乙方应按时到岗,迟到、早退者受罚。不得在食堂内洗刷衣被等个人物品,违者学校视其违纪情节的轻重进行降薪,扣除工资,解除合同等处罚。
4、乙方应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保证食堂正常运转,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
5、乙方不得带子女或亲友进入工作间。
6、乙方应完成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
五、聘任时间,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六、其它
1、此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效力。
2、乙方如要求辞职,不论何种原因,都必须提前十天向甲方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离岗,否则扣除所留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