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学生进出大门必须严格检查证件或请假条,无证无条者不准进出,对欲进大门貌似学生者,要严格盘查,并与相应班主任联系。
(7)严格执行学校财产进出校门制度,没有学校领导批准不准放行。
(8)指导好校门内外车辆的停放工作。负责学校内教师车辆的保卫工作。校园内严禁停放外单位车辆。
(9)制止零食摊贩在校门口摆摊设点。积极主动处理校门周围的学生违纪和各种偶发事件,并及时上报。
(10)发现有可能危及学校安全稳定的紧急情况,应立即锁上大门,并向当天值班领导或校长报告。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负责对乙方的日常管理和临时工作安排。
(二)负责支付乙方上班月工资,寒暑假期间不享受带薪休假。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后勤服务公司(门卫员工守则规定职责)。
3、门卫员工实行聘任制,合同期每4个月签订一次,根据甲方需要可以优先续签。
4、门卫员工为临时工,工资实行包干,每月一次给乙方 元,包括交纳国家规定的各种社会福利、保险金。
5、乙方在受聘期间的日常事务及操作中,应高度重视和避免事故发生。若因执行公务发生意外事故,甲方应全权负责相关事务的协调处理。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门卫管理人员对学校管理如不能遵守,或遇特殊情况需解除合同,应在前一月内提出申请,如突然自行终止合同;公司不结算当月的工资。如工作不负责任,完不成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公司有权及时终止合同。
2、乙方因病不能按时上岗。
3、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如遇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乙方保证无条件服从。
(二)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4、旷工时间超过一天的;
5、伪造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因工负伤,在公司规定的医疗期内。
(四)、合同期内,乙方违约要求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协商支付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