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和平等的原则,一致达成下列条款:
一、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半天。
二、劳动报酬:
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乙方的月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元,每月20日发放上月整月工资;次月开始发放工资。
三、劳动纪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将向乙方发放工资,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不善破产补偿、意外伤害、工伤赔付、节假日加班、社会保障交纳费、奖金及所有相关费用;
(三)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四)乙方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四、合同解除:
(一)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可在不说明任何原因的情况下辞职,甲方无异议;但乙方辞职必须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甲方在三天内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适宜甲方工作等情况,可以随时终止试用,解除本合同,并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工资按日工资结算。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对经济权益造成损害的,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造成极坏影响的;
(三)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四)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及其它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
(五)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其他:
违约经济责任:十天工资为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