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培训期间,甲方未取得乙方同意,擅自调换培训老师的,自调换培训老师之日起按照每次培训课时费用的标准退还应由原培训老师培训而未培训课时的相关费用,同时,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元。
3.在培训过程中,如出现培训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或骨干授课老师发生重大过错或意外事件等严重影响培训工作正常开展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应按照每次培训课时费用的标准退还尚未完成的有关培训费用。
4.因乙方原因推迟接受培训课程计划超过(日/周)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后,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交的培训费用。
5.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使甲乙双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双方按照实际培训课时结算培训费用。
五、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培训机构(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住址:
培训学员(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性别: 年龄: 类别: (中小学生/其它) 学校: 现年级:住址:
监护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教育培训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培训资质
甲方为经国家有关机关准许设立的教育培训机构,具备所开设课程(内容)的培训资质,批准(许可)证照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
二、培训课程及相关内容
1. 培训课程:
2. 培训方式为以下第种
(1)一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