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培训机构(以下简称甲方):
培训学员(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性别: 年龄: 类别: (中小学生/其他)学校: 现年级: 住址: 监护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教育培训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培训课程及相关内容
甲方将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授课教材版本及资料、节次、进度、期限、考勤(含授课老师和学生)、考试、乙方培训过程中的阶段性问题及分析报告、作业及试卷批改和授课老师资质等内容。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按照培训机构的规定对乙方实施培训管理;
(2)按约定收取培训费用。
2.甲方义务
(1)制定较为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授课教材版本及资料、节次、进度、期限、考勤(含授课老师和学生)、考试、乙方培训过程中的阶段性问题及分析报告、作业及试卷批改和授课老师资质等内容;
(2)按照约定提供培训服务;
(3)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转让给其他教育培训机构或者交由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培训;
(4)乙方在培训过程中遇到学习上的困难向甲方请教的,甲方应当免费解决;
(5)提供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环境;
(6)保护乙方在培训场所接受培训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有接受教育培训服务的权利,可试听1课时课程;
(2)对甲方提供的培训服务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2.乙方义务
(1)遵守甲方的培训管理规定;
(2)如实提供与培训课程相关的学习情况;
(3)按照约定支付培训费用;
(4)乙方因特殊原因改变培训时间的,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否则,视同培训课时发生。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开展培训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