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约定的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如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二、工作待遇:
1、甲方支付乙方工资 元,甲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甲方为乙方实行包吃住的优惠条件。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交纳保证金500.00元,现因乙方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交纳保证金,经甲乙双方商量,在其每月工资中扣除50.00元/月,至到扣满500.00元为止。如中途乙方提出要离职,经甲方检查没有对甲方用品的损坏,按甲方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完后,保证金全部退还;如有损坏,则在保证金中扣出损坏用品的费用。
三、乙方工作责任及要求: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安排,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公司制度处罚;
2、甲方派人同乙方一起去购买菜,由乙方提出采购计划并监督甲方人员,同时承担责任;
3、公司内部一律使用饭票购饭制度,严禁收现金。否则属贪行为,按金额10倍处罚;
4、未经许可乙方不能让无关人员进入厨房、食堂,不允许跟职工闲谈与工作无关事宜;
5、乙方保证食品清洁、卫生、新鲜、无腐烂。如果属乙方责任导致食物中毒,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必须保证一日三餐准时开饭;
7、乙方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厨具及其用具,否则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如果厨具有故障,要及时与食堂管理人员汇报、处理。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所有厨具,若因乙方操作不当而损坏厨具则根据情节承担50%~100%。
8、乙方不能有偷窃行为,否则一律送派出所处理。
四、乙方有一列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