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甲方免责
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外损坏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外丢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2、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停车位的,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双方均应遵守,仲裁不成的双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甲方(出租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本合同项下的停车位(以下称本停车位)由乙方有偿使用,乙方保证交纳相关费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车位。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兹信守。
第一条、本停车位位置
本停车位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_大街_号_小区 停车位。甲方应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第二条、租赁期限
乙方租用本停车位期限为x年,自20_年x月x日起至20_年x月x日止。在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停车位租赁费后,甲方同意于20_年_月_日前,将本停车位交予乙方使用。
第三条、本停车位的租赁费及物业管理费
1、车位租赁费
(1)金额
乙方租赁本停车位每年应向甲方支付租赁费为人民币元(小写RMB元)。该租赁费包含本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的停车管理费,采暖费,电费,以及其他与地下停车位相关的费用。
(2)交付期限及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交付本年度的本停车位租赁费定金_元,余下_元租赁费在20_年x月x日前交付。
2、物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