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
十三、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不符,双方按新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XXX学院计算机系
乙方:计算机系XX届毕业生
为了提高我院毕业生的职业能力,真正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人才,计算机系决定对毕业生实施院外对口专业实习教育。针对学生的院外对口专业实习问题,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乙方在自由选择的基础上,同时遵守以下协议):
1. 甲方负责指派相应的指导教师负责院外实习的指导工作,必要时可派指导教师进行巡视。
2. 甲方有责任在乙方离校前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勤或抽查,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3. 甲方负责并建立毕业生就业网站和专用信箱,负责解答相关技术问题。
4. 乙方自愿选择院外实习单位,并负责通知家长有关实习的所有情况。实习期间要经常与家长联系,甲方不负责通知家长。若因此造成对乙方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5. 乙方要服从甲方有关院外实习的规定(详见《计算机系XX届毕业生院外实习实施方案》)。
6. 乙方要向甲方提供详细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甲方与乙方联系。如因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不详或虚假造成对乙方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7. 乙方要遵守实习单位的一切规定,遵纪守法,对自己的一切安全行为负法律和安全责任。若因乙方个人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8. 乙方在实习结束时,要进行综合能力测试和答辩。相应的实习单位要对学生的实习进行总结,并给予量化成绩。对于成绩不合格或答辩不过的学生,不得毕业。
9. 乙方必须每月定期向甲方(责任教师)汇报实习情况。如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甲方(责任教师),以便甲方(责任教师)能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10. 乙方的课程考试和重修事宜,甲方不负责通知,乙方自己负责与系办联系(联系电话:XXX)了解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