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区机关单位负责解释。
7.2 预案管理。
区机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评估修订本预案。
各网络运营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本单位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7.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促进互联网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处理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满足突发情况下互联网通信保障应急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维护企业利益,为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创造安全稳定可靠的网络环境。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非经营型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互联网IP地址资源备案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设立信息网络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负责信息网络安全事故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由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信息中心运行。
三、预测、预警机制及先期处置
(一)危险源分析及预警级别划分
1.1危险源分析
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自然灾害。
指地震、台风、雷电、火灾、洪水等引起的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损坏。
(2)事故灾难。
指电力中断、网络损坏或是软件、硬件设备故障等引起的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损坏。
(3)人为破坏。
指人为破坏网络线路、通信设施,网络精英攻击、病毒攻击、恐怖袭击等引起的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损坏。
2.2预警级别划分
1、预警级别划分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
Ⅰ级(特别严重):因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整个学校互联网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设备遭到破坏或意外损坏等情况,及需要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重大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为造成整个学校互联网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