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座落:
位于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1年,出租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三)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承租人按年度交7200元租金,另交1000元押金执行,需提前一个月支付房租。
(四)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半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五)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2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六)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
3、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
4、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5、承租方租用房屋期间要保持室内卫生,地板、家具和卫浴清洁,热水器、冰箱、电视等室内用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