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日之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 元整),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当白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 3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 元整)。
(二)逾期付款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逾期在6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向甲方迟延履行金元(大写 元整),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60日后,甲方有权解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 元整),甲方收到违约金之日起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
(三)甲方在本合同签定收房款后,不得因市场涨价或政策原因等为理由,收回或者反悔不出售房屋,或要求涨价,如甲方违反此约定,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元整),该合同继续履行。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日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街道)、________幢、座、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
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