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保护措施,严重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犯乙方合法权益的。
5.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以下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满,且不符合本条第3款规定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
7.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8.解除劳动合同时,如乙方不属违纪,应允许其另找工作。如乙方属违纪或愿意回原籍,甲方必须收回乙方的《劳动手册》、《外来人员就业证》及《暂住证》,并出具证明领回其全部保险金。所交的养老保险金,乙方属城镇户口的,保险关系予以保留;乙方属农村户口的,除开除、自动离职、劳教、劳改的情况外,年投保款在扣除5%的管理费后,一次性全额退还给乙方作为还乡补助费,不再享受其他补助金。
第八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给予对方经济补偿。
第九条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15天内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调解无效,可以在60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和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按照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十一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机关保留一份。任何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的行为均无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此雇用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雇主)和_________(以下简称雇员)缔结。
根据本合同,雇主将聘用雇员且雇员同意受聘于雇主就以下所规定的工作提供服务和履行义务。
a.义务和责任:合同双方同意雇员将受聘从事_________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b.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月),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c.工作日和工时:雇员每周工作从星期_________至星期_________,每天从_______点至_______点,一周共_________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