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信息系统应建立容灾备份系统和相关工作机制,保证重要数据在受到破坏后,可紧急恢复。
容灾备份系统应具有一定兼容性,在特殊情况下各系统间可互为备份。
(四)经费保障
网络与信息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资金,应列入中心年度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
七、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和培训
将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等列入相关处室年度培训内容,增强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组织能力。
加强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技术准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防范意识及技能。
(二)预案演练
建立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制度。
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责任与奖惩
认真贯彻落实预案的各项要求与任务,建立分级布置、监督检查和奖惩机制。
中心按预案的规定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各项制度、计划、方案、人员、物资等进行验证,并以演习的评定结果作为是否有效落实预案的依据。
对未有效落实预案各项规定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促进互联网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处理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满足突发情况下互联网通信保障应急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维护企业利益,为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创造安全稳定可靠的网络环境。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非经营型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互联网IP地址资源备案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设立信息网络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负责信息网络安全事故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由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信息中心运行。
三、预测、预警机制及先期处置
(一)危险源分析及预警级别划分
1.1危险源分析
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自然灾害。
指地震、台风、雷电、火灾、洪水等引起的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