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劳动合同的终止、变更、续订和解除
1.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应终止。如双方同意续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办理续订合同手续。
2.经双方协商,可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期满,有一方表示不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的;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分配、坚持出勤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如有违纪甲方将给与乙方警告或辞退;
(3)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仍不能从事原职务或工作经调整后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时候;
(4)甲方内部调整需要调整人员时。
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1)合同期满,不愿继续续签订劳动合同的;
(2)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条款,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甲方不违反劳动合同条款,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5.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损失费,偿付给甲方违约金________元。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而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七条其他补充事项。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参照以下两条款解决处理:
(1)依法向劳动合同的管理机关请求处理;
(2)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