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乙方在工作过程中造成任何第三人损害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向乙方
追偿。
3、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