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具体付款方式为:
双方签订合同3日内,甲方以转账形式支付总额的70%即人民币 ,验收合格后,甲方以转账的方式支付总额的30%即人民币
九、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及涉及双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违约者违约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十、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活动效果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因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并扣除乙方服务费的30%。
2. 甲方其他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甲方于活动当天上午进行场地验收,如场地布置,灯光、音响等相关演出设备未达到验收标准,乙方须在演出前2小时予以改进完毕,并由乙方全权承担由于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 甲方其他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一、 协议的解除本协议在发生下列情形时解除:
1.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咎于任何一方当事人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本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3.因情况发生变化,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 十二、争议及其解决方式倘因本协议之履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赣榆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三、 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2.本次活动细节详见策划案。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赣榆县金茂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 : 日 期: 电 话 :
年 月
委托代表人 : 日 期: 电 话 :
年 月
日 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公共汽车车内电视的广告发布业务,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形式
1.甲方选定乙方作为甲方公共汽车车内电视广告发布代理人。乙方可以受广告客户委托,设计、制作并向甲方提供广告客户拟在甲方公共汽车车内电视发布的广告;
2.乙方以电子文件格式向甲方提供广告稿,并至少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或电子文件向甲方提交广告订单。甲方应按乙方订单要求及时予以发布。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拥有选定其他代理公司的权利;
2.甲方可以根据乙方代理情况,按不同级别代理商的优惠政策,确定乙方所获取代理费比例;
3.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经营状况等因素更改其标准报价。如需改变报价,甲方应在新的价格计划开始执行之日前一周通知乙方。已签订的合同,按原签订价格执行;
4.甲方对其车内电视广告位的设置有独立及绝对的控制权,但是应保障与乙方已签订合同的顺利执行。
5、甲方有权审核乙方广告稿。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广告稿可以退单,直至乙方修改完善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