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三、乙方承诺:
1. 保证按要求付清房费,予以贷款清还等。
2. 按国家要求不改变房屋的结构。
3. 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 乙方违约,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协议的定立、履行、解除、变更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事项订立本《购房协议书》,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认购甲方的位于大同路大同小区20栋3单元4-2号的住宅,建筑面积。
二、合计人民币:元(大写:贰拾万零叁仟元整),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甲方保证此房的水、电、气、闭路全部完善)。
三、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书的同时向甲方交付签约金人民币元整(大写:壹拾玖万元整),剩余在办理产权过户拿到房产证当日付清。甲方另开《收款收据》。
四、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
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
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6、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7、此房以后升值利益与甲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