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
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做好本职工作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5、乙方应保守甲方有关生产、经营的技术资料。
第七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争议,按法律规定,应在甲方所在地提起仲裁或诉讼。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日
甲方:______
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以下条款达成共识,特制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锦华婚礼策划中心兼职司仪,
聘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一、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维护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时的合法权益。
2、按合同约定及时付给乙方工作报酬。
权利:
1、对乙方提出工作标准,并按照有关要求检查督促乙方的工作。
2、对乙方工作中的不当之处提出批评及处理意见,对严重违反方有关规定,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名誉及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二、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义务:
1、按照公司员工聘用合同的约定,按时、及时、按质、按量的完成甲方交办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