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场地和劳动工具等属乙方工作专长使用工具,乙方应妥善保管,丢失按使用年限折旧赔偿;
2、劳动用品:根据乙方工作需要发给劳动用品。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 按照岗位责任,组织安排乙方工作,检查并考核乙方完成任务的情况及工作质量;
2、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具体情况,决定乙方工作报酬的分配形式并对乙方实施奖励或处分;
3、 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表现调整其工作岗位,乙方必须服从(有正当理由除外);
4、 根据实际要求,安排乙方完成临时交办的短期任务或工作;
5、 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或采取相应措施;
6、 其他权利:有权要求乙方对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
二、 甲方的义务
1、 按照有关劳动安全、保护及卫生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 创造有利条件以提高乙方的业务技术水平;
3、 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应得的劳动报酬。
三、 乙方的权利
1、享有参加业务(技术)参加(培训),参与民主管理和提出合理化建议,评选和被选优秀员工等权利;
2、 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劳保福利待遇;
3、 享有休息、休假,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4、 若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诉;
5、 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 乙方的义务
1、 服从甲方的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护甲方商业秘密,爱护甲方财物;
3、 遵守公司纪律和规定,讲究职业道德;
4、 努力钻研,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或业务水平;
5、 其它义务:
5.1 不随意将公司业务交由亲友经营;
5.2 不擅自向亲友所在单位采购产品;
5.3 不将盖有公司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合同书、信笺等赠予亲友如有丢失及时汇报;
5.4 不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以公司名义为他人进行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