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编号:
甲方: 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经双方协商同意,对 年 月 日(合同期限至 止,工作岗位为 ,订立的合同编号为 )签订的劳动合同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乙方自愿申请,甲方同意,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二、工资福利结算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工资福利已包含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因劳动关系产生的全部款项。(这里可增加:甲方于 年 月 日支付因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元。)
三、公物(工具)、工作、业务于 年 月 日前,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安排,办清工作交接手续。
四、双方确认:本协议书已协商一致,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认真履行本协议,劳动合同终止后双方之间关于劳动关系的权利及义务均同时终止,一切关于双方劳动关系的民事法律责任问题再无争议。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一、 本协议签约双方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二、 劳动协议期限
劳动协议固定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职责
(一) 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门 工作(岗位)。乙方需按甲方确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工作内容。
(二)甲方确因工作需要或因乙方的能力和表现,可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因甲方工作特性决定,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标准工时制:每周 周一 至 周六 工作,每日工作 8个小时,每周正式上班天数为 六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节假日及下班时间员工因未完成本职工作自愿加班或补班者,公司不支付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