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及时核查施工单位已完成的工程量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9. 及时收集和保存项目整个实施过程中的所有测量和检测的原始资料,催促有关方面及时提供项目的
1、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与授权,负责组织项目的监理工作。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根据监理委托合同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对外发出的文件和指令,做到及时、完整、准确。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保证按期完成任务。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做好造价控制。
8、审查和处理过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加强合同管理,做好协调工作,按照建设、监理、施工在法律上的平等主体原则,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部分(子分部)工程和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资料,做好质量控制,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验,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做好信息管理,审核、整理、签署工程项目的监理档案资料,做到完整、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