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开展,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维护广大师幼教职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海南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和《东方市教育系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做好与上级疫情防控机构的联络、沟通和协调工作。
二、幼儿园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传达和落实上级有关精神,研究、部署本园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幼儿园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打羸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三、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工作预案,制定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工作预案,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措施。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善疫情防控措施。
四、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统筹协调、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五、研判幼儿园疫情防控形势,精准摸排、统计和掌握幼儿园教职员工、幼儿近期去向和身体健康情况,建立工作台账,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上班、入园,确保疫情不进园。对请假师幼,幼儿园要问清症状,了解病因,跟踪登记。凡在园师幼经确诊患有传染病的,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立即送至东方市人民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保健留档,不得继续在园上课。
六、建立和完善相关措施,配备疫情防控所需设备设施、医务人员,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手持红外线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确定幼儿园开学时间。
七、统筹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健全返园途中和上下学防范措施。幼儿园安保部门要严格强化门口出入管理和体温监测。必须守住源头,把传染病毒控制在幼儿园之外,所有入园人员必须戴口罩、通过体温检测,有发烧、咳嗽等症状及不戴口罩的一切人员禁止入园。幼儿园全体教职员工要积极配合幼儿园安保部门的工作,严把入门关。
八、重点做好开学后的疫情防控和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幼儿园各部门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阅读室、户外活动场所和会议室阅览室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通风,保证正常使用。
九、要做好幼儿就餐工作,采取配餐制、错峰就餐、分散就餐、延长就餐时间等科学合理的就餐方式,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并引导幼儿就餐前后洗手消毒。
十、做好幼儿园出入登记和体温监测、消毒管理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幼儿园。
十、各部门要暂停正常教学活动以外的其他集体活动,不得组织聚集活。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造良好的幼儿园环境。
十二、幼儿园办公室、保健室结合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使每名教职员工和幼儿了解疫情防控政策,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增强疫情防控信心。建立疫情防控信息日报告制度,做好幼儿园疫情防控信息的搜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十四、中层领导要及时对幼儿园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快速处置。
十五、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幼儿园各级党组织和行政共同负责,既承担疫情防控责任,也承担业务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履行主体责任,并强化责任追究,对不履行工作职责、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和恶劣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十六、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相关职能部门在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工作不到位的,严肃进行追责。
十七、防控工作由幼儿园办公室牵头,园长主抓,各部门、各班级班主任及各老师紧密配合,有预案、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师幼联手、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坚决打赢此次疫情阻击战。
十八、全力执行幼儿园疫情管理“5个一律”,做好“严防死守”,坚决防止疫情在幼儿园发生、蔓延,确保师幼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