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厕屋天不漏雨、人不漏身、地不漏粪、无气味、无蝇蛆、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卫生厕所标准。
认真填写改厕信息表,对已改造户登记造册、编号、建立电子档案,县、乡两级留存备案。
4.加强监管。
严把产品质量关,施工质量关,验收质量关,选择的厕具产品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村民代表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督。
(四)考核验收。
(20xx年10月25日前)
1.村级自查。
以村为单位,组织两委干部、老党员、老干部、群众代表组成检查组,对户厕改造工程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和公示。
自查合格后,申请乡镇政府验收。
2.乡镇验收。
乡镇组织人员组成验收组,对各改造村改厕农户改造工程质量和数量逐户核查。
对合格群众满意的无害化户厕,验收组成员签署验收合格意见,申报县级核验。
3.县级核验。
县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根据乡镇验收结果对乡镇上报的无害化户厕数量和质量进行核验。
4.奖励政策。
对按时按标准完成改厕任务的乡镇,经抽验合格后每户给予1000元奖补;对按标准建设无害化大三格储粪池的每立方米奖补260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改厕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为完成好这项民生实事,成立县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各成员单位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强力推进。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乡镇、各行政村是农村改厕工作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农户改厕工作,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改厕工作实行日报告、周督导、月讲评制度。
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改厕工作,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落实资金保障。
建立农户改厕财政资金补助、村民自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省、市政策和项目补助资金。
各乡镇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负责组织动员群众进行厕所改造,落实经费保障。
要加强农村改厕资金的使用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建立社会化管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