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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甲乙丙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合伙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
1、合伙企业名称:
2、合伙企业经营项目和范围:
3、合伙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伙企业的成立时间以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合作方式
1、甲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万元。
2、乙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万元。
3、丙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万元。
4、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
5、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万元。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转入甲、乙、丙三方的共同账户并由指定专人管理。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各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对合伙事务行使表决权。
2、下列事项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处理合伙企业不动产或重大机器设备的。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或向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
(3)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
(4)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对合伙企业进行管理的。
(5)处理流动资金壹万元以上的。
3、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4、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按出资额的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5、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第五条、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