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发展及教学需要,结合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年学期,聘请乙方担任层次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
二、甲方职责:
1、甲方按元/课时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课时津贴,每月月末结算,次月10日发放。
2、开学前向乙方提供课程教学大纲、教本、授课计划表课程表、上课时间表、学生点名册。
3、对乙方进行教学平时检查、学期(年)考核。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主要检查教学进度、教案、作业布置及批改和平时上课情况。进行听课和教学测评。
4、甲方如因故停课,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如临时停课未及时通知乙方,且乙方已到校做好上课准备,则甲方按课酬的50%付给乙方。
5、每学期评优一次,对优秀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教学效果差,学生意见大的予以辞退。
三、乙方职责:
1、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遵守课堂教学常规,认真备课,按时完成教务处规定课程的讲授、指导、批改作业等教学任务。
2、应经常主动与负责人联系,研究有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接受教学质量检查及日常教学评价,及时反映学生的学习要求,对甲方的教学管理可提出意见或建议。
3、维持课堂纪律和正常的教学秩序,严格考勤。
4、按时报送学生成绩及学习状况。
5、学校禁止停课,原则上不得调课,确因故需停课或调课,必须负责人处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
6、如乙方单方面要求终止合同,需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协商后方可解除合同。凡中途解除合同的教师,一律不补发课酬差额部分。
7、乙方在甲方任课期间,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
四、在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在乙方当月课酬中扣除50—200元,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讲课无教案或不按照授课计划进行授课。
2、上课迟到、早退、缺勤或随意离开课堂。
3、不履行手续,擅自调课、停课。
4、按正常手续停课两次以上(不含两次)。
5、不履行本合同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