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兼职,甲方认为影响本单位工作任务,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者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乙方经甲方考评不能胜任工作。
(九)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二天,或累计超过三天的。
(十一)年终考核不合格的。
本条第(一)至(六)款、第(十)至(十一)款为即时解除,无需提前告知乙方即可解除本合同;第(七)至(九)款为预告解除,甲方30日内书面告知乙方或者不提前告知乙方时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即可马上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需要裁减人员的,甲方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五条受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一)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合同期内,乙方如辞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且乙方完成本职工作后方可辞职,否则,甲方有权停发当月工资。
第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章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乙方中途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单方解除合同或违反法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乙方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和责任,同时需要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商业秘密主要包括:客户信息、管理信息(财务信息、人事信息、营销信息等)、技术信息、创新。乙方因违约而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知识产权或故意损害企业利益,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并解出双方劳动合同关系。
第二十条乙方涉及培训的,根椐工作需要,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操守等各方面培训的,乙方需要与甲方签定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具体约定内容参照培训协议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定。违法或违约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支付违约元,且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聘接收费用。
第二十一条乙方唆使、邀约本单位其他员工违约中途解除合同的,属于破坏甲方单位生产经营的行为,应当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的民事责任,且甲方有权将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直至刑事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应先与甲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亦可依照法律程序,提请国家机关裁决。
第二十三条乙方与甲方发生劳动争议,应通过合法、文明的方式解决,不得泼闹、干预、罢工等方式影响甲方生产经营秩序,否则,每日按照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第二十四条乙方与损害甲方单位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若受到伤害,经依法认定后,按工伤待遇处理,且甲方应视情况对乙方支付见义勇为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