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必要时划定警戒线,阻止围观群众进入现场,防止犯罪嫌疑人脱逃,当嫌疑人扣有人质时,一定要待警方人员到达后再做处置。
6、当警方、消防部门到达后,应积极协助处置;当急救车辆、人员到达时应疏导交通、协助救护。
7、对报警人、当事人、知情者做好现场访问工作,尽可能多地了解现场情况,采集主要证据提供给警方。
8、应急状态结束后,保卫、保安人员应立即恢复正常工作,就突发事件的起因、过程、结果、后续处置等做详细的记录,以便备案和上报。
一、值班教师在学生放学,升降国旗,早操、课间操和其他集体活动时,应根据值班安排到达指定位置,认真履行值班职责。
二、值班期间应及时纠正制止学生上下楼梯、进出门口速度过快、互相拥挤的现象。学生因故摔倒在地,值班教师马上命令后面的学生停止前进,及时扶起摔倒的学生,避免事态恶化。
三、随时清理可能堵塞楼道、楼梯、楼门、校门的学生、家长、车辆和物品。
四、周一升国旗,周二至周五教师早操时,值班教师应停止广播操等集体活动,提前守候在值班地点。如因故不能到岗,应主动协调同事予以顶替。
五、学生参加课间操、降旗仪式和放学时,值班教师听到下课铃声后,应马上停止教学活动,争取第一时间出现在值班岗位上履行职责。
六、如有出差、外出办公、临时请假等客观因素,值班教师应主动协调同事代替值班,并将顶班教师姓名和顶班时间报告总务主任。
七、学校根据教职工任课年级、班级和办公室,制定轮流值班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