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
根据平等、自愿、互利原则,双方就甲方将乌市天池路号“阿布来提。阿吉”宾馆消防工程委托乙方施工协商一致,为保证质量、明确责任,特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阿布来提。阿吉”消防工程
二、工程内容:(1)宾馆地上七层室内烟感应系统、水喷淋系统、联动控制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等全部消防系统;(2)12立方米消防水箱壹个;(3)上述工程包含宾馆消防系统工程所有要素:包括但不限于泵、主水管、各项分系统、联动系统、广播系统、配备齐全消防水栓系统等。
三、工程周期:天(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各项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五、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包含所有施工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费用、人员薪酬、施工人员保险费用、所有主材及辅材、所有建筑施工工具设备、各项运输费用、垂直运输费用、垃圾清运费用等。采用固定价格,总造价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合同一经签定,此价格不受任何市场因素或工程因素影响,为最终结算价格。
六、工程款结算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
(1)消防主、辅水管材料进场,支付总工程款的20%;
(2)主水管基本安装到位,烟感器、所有线材、线管及其辅材入场,支付总工程款的10%;
(3)主管线、分支管线敷设到位,各类水控制阀门进场,支付总工程款的15%;
(4)剩余全部施工材料进场(泵、喷淋设备、控制厢柜等),支付总工程款的20%;
(5)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总工程款的15%;
(6)竣工验收满两个月之日,如工程整体无重大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15%;
(7)总工程款余5%作为工程质保金,于工程竣工验收满一年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七、工程质量保修期(乙方在此期限内应向甲方提供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和服务,由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除外):年。
八、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出工程基本要求,审查确认乙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全部设计必须依照国家和建筑行业有关规范制订),费用由乙方负责。
2。对乙方管理人员提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要求并检查实施情况。
3。审查乙方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工程进度表等并检查执行情况,发现安全、质量隐患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并强制要求执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对乙方采购进场的施工主材、辅材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设计规范和国家质量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有权勒令停止使用并更换,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有权监督检查乙方施工,包括施工现场现时检查和施工工序事后检查,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返工纠正;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保证施工期间水、电等基本施工条件的需要。
7。按本协议书第六条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额。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要求甲方明确工程基本要素,以及时制定施工图设计或工程配套设计。
2。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协议书第六条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额。
3。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有权免除自身责任。
4。有权向甲方提出的违反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提出异议,如甲方坚持上述要求,有权向甲方提出免除自身责任并要求甲方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