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立合约人签字、盖章: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工作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源不被泄露,保护甲方的技术秘密,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公司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及生产的。
2.乙方在合同期内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
5.乙方受聘为甲方工作服务而接触的各种资料信息均为甲方所有,但乙方能举证非属甲方所有的不在此内。
二、协议期限
聘用合同期内即解除聘用合同后的三年内。
三、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含有保密费,其奖金和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及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研究与研发,并将研究研发的所有资料交予甲方保存。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