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对第三人责任、处理争议的费用、律师费用等)。
2、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托管至合同期满的,除按照购房总价款的30%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外,并以届时甲方对外招商年租金的2倍乘以剩余年限计算赔偿甲方可得收益损失。
3、因为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托管至合同期满的,除按照购房总价款的30%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外,并以届时乙方年租金收益的2倍乘以剩余年限计算赔偿甲方可得收益损失。
第十七条 非因甲方的过错而引起的爆炸、地震、或其他不可抗拒力原因给乙方及其商铺造成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赔偿事宜。
第六章 通知
第十八条 甲方发出的任何通知均可按照以下方式之一送达,并在发出后3日视为有效送达:
1、按本合同所述的地址或乙方正式告知的地址投递;
2、在省市公开发行的报刊、电视等媒体公告。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和中止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有关本合同内条款的增加、减少或修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条 如因不可抗力(如爆炸、地震、洪灾等)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发生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天内通知对方。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一年。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受托商铺的占有、使用、收益
权均归属乙方,双方应在届满3日内办理完毕交接事宜,逾期视为无异议交接完毕。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变更文件、补充约定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得部分。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各条款均基于各方真实意识表示,任何一方不得申请撤销或变更,任何一方也不得申请调整自身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未经加盖甲方公章,任何人员的行为或表示均对甲方无约束力。
第二十七条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或授权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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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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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托管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