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法律效力
1、对本协议的任何补充和修改,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补充协议后方可生效。
2、任何一方在协议期间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若因特殊情况确须终止的,须由提出方提前一个月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经对方签署终止协议后方可终止。
八、法律的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出现的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及修改,由双方友好协商,以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
2、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主办方:
承办方:
本次会议的主办方与承办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通过相关法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后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信守。
第一条 主办方委托承办方进行会议服务的内容如下:
⒈会议地点:张家界
⒉参加总人数: 150人。
第二条 会议服务的时间及接待要求:
⒈会议时间:从20_年3月27日8时至20_年3月31日 12时止
⒉服务要求:
⑴ 承办方负责会议场地、酒店、餐饮等所有事项
⑵ 附加条款:无
第三条 会议服务结算方式:
⒈合同金额人民币:40000元(大写: 肆万整 )
⒉在承办方根据合同规定完成会议服务且服务无争议,将发票(及其复印件)交由主办方签字盖章后,按实际发生额及时支付给张家界银河商务会议展览公司。
第四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⒈发生不可抗力;
⒉政治、法律因素
第五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