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一《路演流程》及《价格清单》。
三、合同价款
3.1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价款详见附件《价格清单》,分项价格应根据具体服务项目列明。合同价款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元(大写 )(以下简称“预算上限”)。
3.2 合同价款已经包括下列费用、支出,乙方不得额外要求甲方承担任何其他费用:
3.2.1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提供会务服务所需的服务费、制作费等费用;
3.2.2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提供会务服务垫付或代付的一切费用,提供甲方会务所需的用品、设备及人员的费用、税金等;
3.2.3除非另有约定,分项价格均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该项服务不可或缺的所有附带工作,不论合同中是否提及,也不论其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可以预料到;
3.2.4乙方根据现行税法应支付的税款;
3.2.5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提供会务服务所需的一切其他费用以及其他根据本合同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3.3 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价款根据实际发生的服务项目据实结算,如甲方实际开支没有达到预算上限数额,则按甲方确认的实际发生数额支付相关费用;如实际发生数额超过预算上限,双方根据本合同第3.4条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3.4 本合同签订后,若甲方确认需要调整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服务或者增加服务项目,按附件《价格清单》对应服务项目价格进行结算。
附件《价格清单》未列明的服务项目及其价格,应在实际支出前经甲方书面确认,否则由此导致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服务调整或增加导致合同价款可能超过预算上限的,乙方应当在调整或增加时立即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四、付款方式
4.1 本合同项下会议结束,甲方确认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且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实际发生的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经甲方确认后,根据本合同第3.3条之规定,按实际发生数额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4.2 上述款项在甲方收到乙方合格等额发票以及甲方认可的会务活动费用清单后 7 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4.3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权利义务
5.1.1本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其它会务日程安排等相应事宜由甲方确定。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并要求乙方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部分进行纠正。
5.1.2 本合同项下会议涉及甲方的所有标识、商标、公司名称、宣传文字等内容须经甲方最终确认才可正式发布。
5.1.3 若甲方需要对会议日程、会务服务方案进行调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告知乙方。
5.1.4 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后,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款项。
5.2 乙方权利与义务
5.2.1 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供会务及服务费用价格清单经甲方确认,并按照甲方确认的会务安排,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开展和完成相应会务服务工作。服务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具体内容如本合同附件所示。
5.2.2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合法、诚信地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如因客观实际情况,须对服务内容进行调整的,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在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5.2.3 因甲方原因需对服务内容进行调整的,乙方应配合甲方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5.2.4 乙方为 产品展演提供或乙方设计、制作的标识、创意、文宣等内容,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