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费用
场地租赁费: 元;
交通费: 元;
住宿费: 元;
餐费: 元;
其他: 元;
合计: 元(大写:)。
2、支付方式
1) 乙方按甲方要求承办规定的服务项目和标准向甲方提供会议承接服务,甲方支付场地租赁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总费用为 元,大写: 。会议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供 元会务费发票后,甲方向乙方电汇 元,大写: 。
2) 在会议结束后用总额减去已开发票总额的剩余费用金额发票后,电汇支付剩余费用。
三、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各个阶段过程中,甲方若延误付款时间及数额,每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服务项目(用餐、住宿、用车、会议场所、会议过程服用),每个环节按合同总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即产生法律效力,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客观非人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等)外,均不得更改。
5、本合同在执行时如需增加内容,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质量保证备忘作为附件;附件与原合同一并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 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 方:
联系方式:
地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在会所举办活动的事项,进行了友好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活动项目
1、餐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