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期末考试均采用县教研室小学部统一命题的试卷,特殊情况需学校自行命题时,另行通知。其他学科一般采用镇教研室统一命题的测试题。
2、考试过程中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做好试题的命制和保密工作,要熟悉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学要求,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对试卷题量、难易程度、题型选择、试卷结构等负有全部责任,,确保命题质量。命题人要写出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以便统一阅卷。
二、组织和监考
1、期末考试由镇教研室统一组织安排,要在考试一周前将考务工作安排通知相关人员。考场安排等组织工作由各单位教导处负责组织落实。各教室座位按照横8竖n排列形式调整为单人单座单列,凡与学生学习有关的`文字资料、数据等不能放置在教室内。每次考试,要求考生全部参加。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须经学校教导处批准后报镇教研室。
2、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教师。监考人员必须于开考前10分钟到岗,其中一名教师到考场检查环境、维持秩序;另一名教师到教导处领取试卷,然后直接到达监考教室。开考前5分钟宣布考试时间并当场拆发试卷,提醒学生将姓名、学号写在试卷指定的位置。
3、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4、监考教师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两位监考教师分别位于教室的前后。考场内不准阅读书报和谈笑,不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准擅离职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若试题有“更正”或不清楚的地方,应用粉笔抄在黑板上,不准以任何方式提示考生(报时除外)。一年级试卷需要读题的,只读两遍原题,不予任何说明。
5、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学生并注意合理安排时间。考试时间终止时,应立刻收卷,认真查点试卷份数,准确无误后及时送交教导处。
6、期末考试时分别安排专人负责全校和年级组的巡考,巡考人员全程关心试卷领用及监考职责发挥的规范性情况,及时解决考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巡考人员应事先了解当次考试的总体安排与具体要求,熟悉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地执行巡考任务。
三、装订和批阅
1、考试结束后,由镇教研室统一装订试卷,装订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将姓名、班级、学号订严,不能漏页、倒页。
2、由教研室组织安排阅卷工作,分年级分学科在阅卷组长的主持下阅卷,阅卷原则上集中批改,采用流水作业方法合理分工,一包到底。由组长负责,先学习研究试题答案,对照标准答案定出统一评分标准,然后进行阅卷。阅卷过程中要严格参照统一的评分标准批阅学生考卷,避免错批与漏批,如有争议与矛盾之处,由同学科组讨论,并由学科分管行政人员确定。判卷过程中要做到标准统一,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任何个人无权自行修改评分标准。
3、为方便输分工作,阅卷老师要正确记载小分与总分。任何教师无权擅自更改既有的分数。确需更正的,须报请组长批准后,本项判卷人和组长分别签字才能生效。
4、期末阅卷过程中要进行复判。复判教师要严格复查首阅人的所有判卷内容。复查中发现错漏,集体研究,及时纠正。需要纠正的事项,由复查人与首阅人沟通,由首阅人修改并与组长、复查人三方签字。若有分歧由判卷组长裁定。如发现判卷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判卷人和复判人要在卷封的相关栏目中签字。
5、试卷复查完毕不存在异议后进行拆封,由教研室统一安排教师进行成绩录入,拆封后,试卷中存在的问题原则上一律不再更改。
四、试题分析
1、考试结束后各位教师要认真分析试卷和答题情况,做好分数登统和量化分析,做好分析总结,完成所任班级质量分析报告。
2、质量分析报告分为书面报告和分数的成绩统计两部分,书面报告一般从“取得成绩”、“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方面分析总结。教师在认真分析试卷过程中应体现其实用性,要反映出教学的得失,形成改进措施并积极改进。
3、学校以年级学科为单位将试题分析报告至镇教研室。
双减”考试管理制度:各地各校要重视命题队伍建设,加强命题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命题水平。切实加强命题过程管理,科学制定命题蓝图和试卷多维细目表,杜绝考试命题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严格执行审题制度,做好试卷的.指标参数评估,确保试卷的质量。学校要建立以校为本的命题、审题机制,杜绝直接采用外来试卷进行检测。
考试是教育教学的必要环节,主要目的是为了发现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及时进行调整,以提升课堂教学的质量。因此,要严格规范考试管理,淡化考试功利作用,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通过良好的考试导向来实现学生减负,让学生获得更有价值、更高质量的成长。以下就是我校在“双减政策”下进行的学业考试管理实施方案:
一、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定,端正考风考纪,以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诚实的考试态度,认真答卷或操作。
二、考生应自带必要的文具用品(如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三角板)。其它物品如书籍、资料、笔记本和计算尺、计算器、手机等,均不得带入考室。否则,一经查出,一律作夹带舞弊论处。
三、考生应按统一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室参加考试,考前15分钟、打预备铃,考生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分发试卷时,考生不得离座,接卷后,除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班级、姓名和考号外,不得作其它任何标记。按试卷规定的折叠线将试卷折叠好。考试铃响后,考生才能开始答题。
四、开考2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考室;每场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提前交卷出考室。
五、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试卷的分发错误或试题的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句,但不能涉及答案内容。
六、考生出入考室,应保持肃静。在考室内,不谈笑、不左顾右盼,要集中思想,独立思考,认真答题。答题一律使用规定的笔具,注意字迹清楚,卷面整洁,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