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学生一侓在学校就餐,不在学校就餐的一律不得到校上课。家长不准送餐到校。
2、在医疗机构指导下,辟出专门场地设立临时隔离观察场所,完善相应的设施设备、专业人员、应急条件,主要用于隔离疑似病例、发热人员。
3、学校应做好师生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发现可疑症状者要及时报告、隔离、送医、消毒,同时配合当地医疗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工作。
除需达到规定的隔离要求外,有下列情况者,暂不适宜返校:凡出现发热、咳嗽、呕吐、乏力、咽痛、腹泻等身体症状体征者,应待症状体征消失(发热患者必须烧退后48小时、呕吐腹泻患者症状消失后72小时),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排除感染引起的咳嗽等症状的,如过敏、哮喘等,需有二级及以上医院提供医学证明)。
4、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压缩各类会议规模、数量和频次。
5、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学校每日应当由班主任或科任落实晨检、午检工作。早晨第一节课前,班主任或科任对学生健康状况进行询问与观察,测温。午餐后进行一次体检。晨午检要做好记录,建立体测台账。询问和观察要点为: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如发热、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发现可疑症状者,在体温测试确定后,应立即引导至校内隔离观察室,并通知其家长,联系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尽早就诊治疗。
6、严格落实因病缺课缺勤跟踪及登记制度。班主任负责每日登记缺课缺勤学生,追踪缺课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值日人员每日登记缺勤教职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学校疫情报告人每天核实学生和教职员工因病缺课缺勤信息,做好缺课师生及缺课原因的登记、统计和追踪工作。若当日无人因病缺课缺勤,需进行零报告。
(四)严格落实重点区域管理
(1)门卫管理工作。校园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五个一律”,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鼓励教职工错时、错峰到校。校门口增加人员,设置检查通道,进校人员逐一核查登记、测试体温。学生进校报到后,一般不得离开校园,如需离开须向班主任报备,并凭有效证件出入,并测试体温。
校门口不准3位以上的家长聚集。
(2)餐饮场所卫生管理。在食堂入口设置洗手池,有醒目标识提示进入餐厅时进行洗手卫生。食堂公共区域使用期间保持开窗通风,食堂桌椅每日2次(饭前、饭后)擦拭消毒。食堂后厨按食品安全标准加强消毒、清洁频次。食堂以套餐形式供餐,减少选餐中飞沫污染食品。食堂员工按食品安全标准加强晨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手套开展工作。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增加日常清洗频次,如有污染应立即更换清洗,阳光暴晒,清洁干燥保存备用。学生在班级用餐,需督促学生将桌子清理干净,饭前洗手后用餐。
(3)校内公共场所(教室)卫生。教室仅供教学使用,暂停活动。全天保持通风状态。每日放学后对公共设施进行喷洒消毒。对考勤机、门把手等用75%酒精擦拭消毒。
(4)保洁卫生操作。清洁人员每日工作前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不超过37.3℃方可开始工作。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或乳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并按要求对场所等消毒工作做好记录。
(5)相关垃圾规范处理操作。各相关场所应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调整清洁和消毒的频率,应按照“学校消毒技术参考要点”开展预防性消毒工作。设立废弃口罩定点回收设施。
(6)严格隔离观察期间师生管理。学校将按照规范要求设置隔离观察场所,加强对隔离观察工作的管理,规范开展隔离观察对象的信息登记、核对与交接,测量体温、询问健康状况和观察症状体征等,并做好记录,掌握隔离观察对象的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按时做好解除隔离观察工作。对居家隔离观察的重点人员,各校要组织落实专人每日询问和掌握健康状况,做好记录和信息统计汇总。学生由各班负责。教师由工会负责。
(五)心理健康干预
1、制定应急心理干预方案。将疫情防控心理干预纳入学校总体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制定应急心理干预方案,动态了解与监测返校学生受疫情影响状况及心理状态,分层分类应对。充实专兼职心理辅导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指导,科学有效开展工作。
2、加大应急心理健康宣传。各学校应针对自身特点,编写有关疫情期间涉及开学准备和开学之后学生心理自我调适的宣传资料,及时排模返校学生的心理状况,尽可能开通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或求助(电话、微信、QQ等)通道,针对共性的心理困扰和个别的心理问题,开展面向学生的疫期心理宣教。
(六)教师人事管理等相关工作
1、加强教师人事管理。对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学校教职员工,学校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报酬(需出示相关证明)。
2、激励教职员工担当作为。对在疫情防控中做出贡献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特别是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贡献突出的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可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及时奖励。对于在疫情防控中不服从指挥、调遣或者消极对抗的教职员工,可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七)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
1、加强网络建设。学校应重视收集和处理网络舆情,加强学校内微信群、官方微博、微信建设,第一时间获取舆情信息,及时掌握学生和教职员工思想动态。
2、明确专人负责。高度重视疫情舆情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将其纳入宣传思想工作总体部署,制定预警方案,实行疫情信息发布校长“一口出”。
3、及时总结宣传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先进事迹,树典型,立标杆,激励引导广大学校教职员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主动履职,担当作为。
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学校晨检制度,内容如下:
一、学生晨午检工作制度:
1、每天早上学生进校后(午睡后),由班主任作为检查人负责进行晨(午)检工作。晨(午)检主要采取询问、观察、触摸等形式,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特别是出现发烧、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以及不能确定的其他症状时,立即通知学生处及学生家长,同时将学生送学校医务室进行检查确诊。
2、对早晨未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进行电话联系,问清原因并尽量与学生本人通话,以确定学生的真实情况。如果学生生病,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了解,直至学生痊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