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股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股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协议由全体合股人签约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股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合股人各执一份,一份存档。
合股人:__________(按手印)合股人:____________(按手印)
公正当事人: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上述甲、乙双方经过慎重研究和共同协商,一致同意依据《********》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共同经营公司,现就有关事宜达成本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公司概况
1、名称:___________公司;
2、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
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6、公司性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本协议各方作为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7、该公司已经注册并由甲方实际控制和经营。
第二条出资数额和股权配比
1、根据全体股东的意愿,甲、乙分别认缴的股权数额为50万元、50万元,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为50%、50%,并按照该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公司全部注册资本出资将分期缴纳,第一期出资为人民币_____万元(已经缴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第二期出资为人民币_____万元。
第三条利润分配
公司经营产生的利润每当达到______万时,甲、乙双方同意分红,并按照5:5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条公司的治理机构
1、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人作为执行董事,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不设监事会,仅设1名监事,任期三年。
3、公司设经理1名,由___方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