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与公司管理工作和按时出勤的股东,等同公司职员,参照公司规定领取对应底薪。
参与公司业务发展的股东,等同公司业务员,参照公司业务提成标准领取对应提成。
2、甲乙丙丁戊五方约定以1年为一个周期,每年12月30日前决定第二年的主要管理经营者权限。
以下为20xx年度公司管理职能分工:
①任命甲方为公司的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
审批财务开支事项,甲方审批权限为5000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五方共同口头或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审议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②任命乙方为公司的副总经理,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协助,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事项。
具体职责为负责公司的业务拓展,和业务团队管理。
③任命丙方为公司业务发展经理,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协助,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事项。
具体职责为多渠道为公司争取客户,发展渠道资源。
④任命丁方为公司业务发展经理,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协助,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事项。
具体职责为多渠道为公司争取客户,发展渠道资源。
⑤任命戊方为公司业务发展经理,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协助,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事项。
具体职责为多渠道为公司争取客户,发展渠道资源。
第六条公司重大事项的处理
公司股东会定期会议于每月月初召开。
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遇有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丁戊五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在五方意见相持不一致时候,甲方可行使一票否决权,独立决定该项重大事务。
第七条合作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甲乙丙丁戊五方不愿继续经营,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保密条款
甲乙丙丁戊五方应对本合作协议事项,以及股东会议决定的重大运营决定遵守保密约定,如因泄漏机密引起的所有经济纠纷和经济损失,所有损失由泄漏信息方承担。
第九条补充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作方也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补充相应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