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承包经营的期限为五年,即从20_年一月一日起至20_年十二月三十日止.
第四条承包经营的方式为: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公司经营权提供给承包方,承包方为此支付给发包方人民币万元为第一年基数,以后每年承包费在上年基数上递增10%.在每年的12月25日一次性缴清当年承包费.
第五条发包方在20_年一月一日的固定资产净值必须在五年折完.
第六条承包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由承包经营这负责.
第七条20_年底发包方留存120万元为承包基金.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总经理的职权.
第九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公司享有自主、独立的的经营权.具体权利如下:
1有权聘任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本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股东会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2有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3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
第十条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第十一条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二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1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2在承包期间,应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完好(合理损耗除外),.第十三条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2有权监督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3对本公司有财务监督权.
第十五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经营权.
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承包方的收入计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扣除承包费后的所有利润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十七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第十八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生重大变更,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以及暂停支付承包费用,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