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质检科或质检科指定的检验员负责抽样,样品数量、外观及代表性要贴合标准中相应要求,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对样品进行编号登记。
6、2化验室工作人员根据要求检验项目及相关检验规程,对所送样品进行检验。
6、3检验员严格按检验规程操作,确保检验过程贴合要求,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6、4化验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据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
6、5检验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整理检测数据,编制检验报告。
6、6检验报告由化验室工作人员出具并由授权人员批准。
6、7检验样品由化验室负责标识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三个月。
6、8检验构成的各种记录由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保存,定期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