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公章)
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签字或手印)月日
一、订立合同各方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本企业经营需要和对乙方基本条件的考察,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订立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固定期限为年。
三、工作内容:
1.全面履行企业会计职责,负责公司各种票据的收集、分类、制作凭证。
2.完成分类帐、总帐、报表和月度、季度、年度财务分析。
3.负责销售货款督催、结算。
4.进行年度公司清产核资工作。负责税务办理,协调处理好与税务等部门的关系。
5.根据公司领导布置,提供会计分析资料。协助部门经理进行零星采购,招工和办公室值班等工作。
6.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劳动报酬
1.本企业工资支付水平,不低于本地区同行业同岗位平均工资水平。每月发放一次,每月15日为工资发放日。
2.乙方岗位实行计时工资制,平均每月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元/月。
五、劳动纪律
1.实行8小时工作制,即工作8小时计为一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