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协调配合。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等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对联合执法的新动态、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和解决。相关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和物流企业、采石场、沙场、货源场站等加强监管,确保车辆按国家规定装载、配载,坚决禁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三)加强后勤保障。联合执法部门负责联合执法的工作用车和其它装备配备,车辆、装备必须符合工作需要,确保必要的办公、生活条件和经费保障。
(四)加强新闻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联合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联合执法部门要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邀请新闻媒体深入执法一线,参与报道联合执法行动,曝光典型案件,广泛宣传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车辆超限引发的社会危害性,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营造联合执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季度正处于主汛期阶段,又包含暑期、中秋节及旅游旺季重点时段,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任务繁重。为稳步推进水上交通安全各项工作,在认真总结第二季度防汛经验的基础上,抓住第三季度季节特点这个重点,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现将第三季度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防汛形势,抓好汛期安全
近期连续降雨,部分地区出现特大暴雨,抓好防汛仍然是当前重点工作之一,全县海事系统要认真总结恶劣气象条件下的防汛经验,吸取省内外水上安全事故教育,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现场监管,实现检查全覆盖,做到防汛措施到位、检查到位、人员到位、应急到位,继续抓好防汛安全再检查、防汛措施再落实、隐患排除再深化。
一是开展防汛安全再检查。对辖区渡口码头、船舶锚地开展普查行动,确保船舶航行、值班、操纵、系泊均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救生衣配置到位。
二是强化出航前检查。落实船舶出航检查制度,做到“七不出航”:安全检查不合格不出航;证照不全不出航;超员超载和人与大牲畜共载不出航;船员酒后不出航;大风大雾暴雨等恶劣天气不出航;超禁航禁渡禁漂水位不出航;不具备夜航条件夜间不出航。
三是加强重点船舶、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加强对客运船舶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船舶配员和到岗到位情况、船员实操能力以及掌握船舶防汛应变部署的熟悉程度。加强通航水域内水上水下活动监督检查,科学落实防汛措施,提前安排避汛。加强通航水域、港口渡口、通航控制桥区监督检查,保证警戒线、禁航封渡水位线即“双线”标志和系固设施完好。
四是注重防抗结合,保障通航安全。着力抓好多雨防汛、高温搞旱等恶劣气象条件期间的安全工作,继续抓好汛情、水情预警信息发布,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水位变化可能导致的船舶搁浅预防工作。
二、强化安全监管,保障形势稳定
一是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保障监管到位。各所要将主要力量和精力放在现场,监督检查要细、要实、要到位,做到全覆盖,不流于形式。
二是继续深化打非治违和隐患治理,加强赶场天、暑期、中秋等重点时段监管,集中开展客船超员超载、非客船载客航行等违法行为打击和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拳整治水上交通安全环境,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秩序。
三、开展专项行动,推进平安交通
各所要以各类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把最低配员专项检查、六打六治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平安船舶创建专项活动、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整合起来,突出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集中整治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稳步推进“平安交通”创建工作。
四、推进海事监管业务,保障船适航、人适任
全县海事系统要以第二次年度安全检查为重心,把好船舶船员证书时效关,扎实开展好船舶证书、船员证书清理检查,避免因证书更新不及时而造成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等情形发生。要启用好“船舶现场监管记录辅助管理系统”和监管业务系统,保障数据录入完整、准确,做到不漏项、不错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