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月底由人事行政部组织本部门人员及所有宿舍长对宿舍进行检查,并依据《宿舍安全卫生检查表》(见附件2)项目对检查进行评分。
2、人事行政部于检查后第二天对检查评比结果予以公布,以示嘉勉和改善。对检查评分不合格的,则取消该宿舍长当月补贴100元。
3、参加宿舍检查的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检查评分,不得弄虚作假、假公济私。
七、解释权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制订、修订和解释。
八、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1日起实施。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要创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对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加强校风、学习建设、维持校园安定团结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使学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养住校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行为规范:
1、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学生住宿实行男、女生分区定位住宿。凡住宿的学生应严格按管理员安排的宿舍铺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动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宿舍钥匙,学期结束前将钥匙转交舍长,由舍长统一上交管理员处。
2、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服从宿舍长安排,自觉维护宿舍成员的利益。
3、按时就寝,就寝后严禁吹、拉、弹、唱,高声谈笑,吵闹喧哗等有碍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动。晚上上完课后1小时内应洗漱完毕,严格作息时间。不得到其它宿舍串门、留宿。
4、学员不得随意寄宿它处,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宿舍管理员请假。宿舍内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况应报生管处批准。因病休息于宿舍,应有专业老师的签字,并在生管处登记。
5、搞好宿舍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整理内务,并保持宿舍整洁。学生宿舍卫生由宿舍长每天安排宿舍成员轮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扫,每周六一大扫。保持好室内外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床下无脏物,墙上无污垢,门窗明亮,严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抛扔杂物。有换洗衣服的学生,课外应尽快清洗完毕,并拧干晾好,坚持开窗通气,保持空气新鲜。
6、不得在墙上乱涂抹刻画,严禁贴挂黄色庸俗图片。宿舍区内不准高声叫嚷,不准打球,不准说脏话,打闹等。
7、注意安全,离开宿舍时关好门窗。严防事故,不准在宿舍点蜡烛,不准私接电源,不准在床上蹦跳打闹。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8、男女学生一律不允许进入异性宿舍,否则将给予严厉处分。
二、学生住宿违纪处理:
下列情况之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1)未经允许在外留宿一次者;
(2)打架斗殴;
(3)有偷窃行为;
(4)吸烟喝酒;
(5)看黄色等不健康书刊;
(6)赌博行为;
(7)私自接纳他人留宿;
(8)向室外、楼下扔物品、倒污水:
(9)损坏公物、私接电器情节严重者;
(10)不尊重管理人员或不服从宿舍长安排,影响宿舍成员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