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为每一位学生的成长奠定良好的人生基础”的办学理念,促进《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深入落实,把我校建设成为深圳市无吸烟单位,努力建设和谐校园,特制定学校禁烟规章制度如下:
二、组成机构
组长:校长
副组长
三、规定条款
1、校园内上班时间禁止吸烟,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都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2、教职工在校内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
3、在学校围墙内不准吸烟。
4、校园内设置醒目的禁烟警示标志;并张贴“吸烟有害健康”、“禁止吸烟”等警句。
5、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年级组长负责本组的'禁烟工作。
6、外来人员的禁烟工作,由负责接待的有关部门负责,进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7、控烟禁烟情况作为评比文明办公室及文明教职工的条件之一。
四、本制度从9月1日起生效
幼儿园禁烟管理制度篇2
幼儿园是育人的场所,幼儿园环境是否整洁、美观直接影响着幼儿的身心健康。为了创建健康整洁的校园环境,任何人不得在幼儿园内吸烟。特制定禁烟制度如下:
1、提倡戒烟、禁烟。
2、幼儿园的教室、专用室、会议室、教师办公室、餐厅等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校内任何地方均不设烟具。
3、校园内禁止吸烟,禁止乱丢烟蒂,并设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4、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校报、广播等各种形式,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
5、学生家长来校吸烟,人人有责任规劝禁止吸烟。接待家长或其他外来人员时,原则上不敬烟,也不接受赠烟。
6、积极开展“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放弃香烟,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